范冰冰偷税漏税事件 被罚8亿但监狱被打是谣言
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猜测,范冰冰偷税漏税事件真相终于水落石出,范冰冰的确有偷税漏税之嫌!根据报道,我国知名艺人范冰冰自从曝光阴阳合同事件后,就“消失”三个多月,许久没在公开活动上露面,前几日有关部门对范冰冰进行重罚。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决定追缴税款,罚款等超8.8亿。
3日下午,范冰冰就偷逃税款一事,通过微博向公众致歉,称“深感羞愧”。有专业人士就此向重案组37号表示,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明星作为公民,光环再耀眼,也不能淡化公民责任。
税务机关多名官员被问责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
责令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副局长钟小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副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沈治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原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干部许崇金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按规定给予了相应处理。目前,尚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被捕谣言
近段时间,范冰冰事件曝光后,有消息称范冰冰即将被捕入狱,此消息为谣言。根据处罚公告,范冰冰仅仅面临着行政处罚,不会受到刑罚。根据新刑法规定,尽管范冰冰偷税漏税巨额巨大,但范冰冰只需要将罚款交完,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