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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用地总规模 佛山产保区不得新增商业房地产项目

据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4日消息,佛山市土地管理暨城市更新工作动员会今日上午召开。会议上同时发布3份重要政策文件,分别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及城市棕线管理办法》、《佛山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佛山城市发展即将迎来新一轮蝶变。

《佛山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构建了“更新单元计划+更新单元规划”为核心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加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控规改革创新的衔接;采用多种方式供地,包括公开出让、协议出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方式,激发市场活力。

佛山城市用地新一轮蝶变
佛山城市用地新一轮蝶变

《实施意见》明确了地价加收及补偿标准,对旧村居旧城镇改造全面让利,鼓励旧村居旧城镇改造;并对不低于200亩的土地连片改造项目给予扶持,鼓励连片改造和确保公益性用地落实。

产业发展保护区(下称“产保区”)是指为保障佛山市产业用地总规模,一定时期内需要实行控制和管理的区域。全市共划定352个“产保区”,保障350平方公里产业用地总规模。

“产保区”内不得新增开发商品住宅类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非产业用途。“产保区”分两级控制,一级控制线:为保障城市长远发展而确定的产业园区和重要的产业组团范围界线;二级控制线:为稳定城市一定发展时期产业用地总规模,未来逐渐引导转型的产业组团和产业地块范围界线。

根据《佛山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成为全市的中心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有1025个村级工业园,11平方公里的零散集体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规模约207平方公里。

根据《实施方案》,全市村级工业园的用地分为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复垦复绿、功能转变四大类,佛山计划以2018-2020为近期时间节点,要求全市完成占计划实施面积20%(23.06平方公里)的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任务并分配下达至各区。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市、区两级领导联系挂点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示范项目机制,在2018—2020年整治提升任务中选取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