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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部署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工作 严控隐性债务增量

近日,内蒙古、湖南相继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工作。此前,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曾公开表示,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对此中央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湖南省省长许达哲8月15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部署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会议提出,要按照中央要求,尽快摸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及相关资产情况,制定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8月14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会议强调,要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同时,加大督导考核和问责追责力度,把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近期,官方公开信息陆续披露了一些地方的隐性债务数据。比如,截至2017年末,合肥市级隐性债务规模为475.38亿元,接近当地一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过,合肥市有关方面表示,市级债务总体规模适度,偿债能力较好,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在对隐性债务的界定中,PPP支出是否构成隐性债务成为市场争议点。上证报记者调研发现,因为界定不清晰,某些地方在执行相关政策时对PPP项目存在“一刀切”的情况。但是,记者了解到,为了促进正规PPP的发展,PPP和隐性债务的关系有望在相关文件中得到厘清。

认定隐性债务后怎么办?按照财政部部长刘昆的表态,一方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着手准备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表示,为确保完成债务化解目标,将采取大力组织收入,提升财力规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等五个方面的措施。

比如,政府投资小型项目资金由预算安排,大型项目须经区政府投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从项目审批的源头上从严管理,超出债务合理区间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本级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先不上马,未纳入当年预算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