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 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局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文件,提出从7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房企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地产虚假广告等。
根据此次发布的《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圳市将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通过提供“首付贷”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变相实行价外加价;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揭贷款等。
此外,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客户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通过收取“茶水费”“好处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也是整治重点。
在房地产虚假广告方面,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或承诺房产升值、投资回报等行为也被纳入整治范围。
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长效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不正当经营行为、暂停商品房销售网签资格、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企名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