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海洋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强化对海洋资源的保护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近日发布《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8年~2035年)》,将海洋空间分为4类管理分区,确立了陆海统筹的海洋污染治理路径,并强化对海洋资源的保护与生态修复。这是深圳市首个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专项规划。
此次《规划》明确将海洋空间分为4类分区,分别为严格保护区、环境改善区、综合协调区、重点治理区,并在分区基础上细化差异化的管理目标与要求。为更好地实现陆海联治,《规划》明确了入海污染总量控制、陆域污染控制与减排、海上污染综合治理三个层面的规划策略。
此外,《规划》明确强化对海洋资源的保护与生态修复,分别对岸线、海岛、渔业资源以及红树林湿地、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进行空间识别,提出分阶段、差异化的保护与修复措施。其中,在海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方面,《规划》提出,保障100.4公里原生自然岸线长度不减少。在红树林保护方面,《规划》提出,至2020年,恢复提升与生态种植红树林新增总面积85公顷;至2035年,恢复提升与生态种植红树林新增总面积140公顷。
此次《规划》打破了行政管理的边界限制,确立了陆海统筹的海洋污染治理路径,从根源上强化陆源污染管控;提出了海洋生态红线分类管理要求,与基本生态控制线制度一并组成深圳全域生态空间管理基本制度,实现了生态资源与生态空间管理在地理空间上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