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改革意见已超13万条
前段时间个税起征点历经七年时间终于要修改了,从原来的3500上调到了5000,消息出来之后引来了很多网友的欢呼,随即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也出炉了,方便大家算一下新起征点应该怎样扣税。从公布这个消息到现在个税改革意见已经超过了13万条,一起来看看哪一条呼声最大!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据悉,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需指出的是,个税起征点在这7年间未进行上调的同时,平均工资却在不断上涨。以北京地区为例,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市平均工资为101599元/年,工资增速仅为10%,而个税增速为12.6%,远远超过了工资增幅。这充分说明,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中低收入者的压力。
毫无疑问,个税起征点提高了,对广大职工来说到手工资也增加了。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此前曾表示:“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受益的将是工薪阶层,特别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和核心二线城市工作的工薪阶层。”
不过,记者发现,《草案》公布后,在网络上也引发了极大热议,提高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多数网友都认为起征点应该大于5000元。有网友说:“个税免征额5000真的是太少了。我房租一个月就3300,工资三分之一交给房东了,每个月个税都860,过的真的不容易。”显然,网友期盼提高起征点的背后与其所在城市的综合生活成本过高不无关系。
有机构对2010年到2017年的全国城镇非私营职工综合收入及支出两项增速进行测算,认为免征额至少同步增长至7000元才算合理。福耀玻璃创始人曹德旺曾表示,“自己站在穷人的立场讲话,认为个税应该于30000元起征。”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也说:“我觉得3500元个税起征点要改,应该提高到1万元。起征点提高后,个税应由富人承担。”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此前对记者表示,“这样的利益诉求侧面反映了社会压力,但在中国完成社会转轨的过程中,情绪化的声音往往盖过了理性声音。他还表示,个税起征点的设定,是相关部门根据税源进行精密测算得出的结果,他建议以听证会的方式将测算过程披露出来,避免议论纷纷。”同时他认为,征求意见过后,个税起征点有机会比5000元再高一点。
与提高个税起征点相比,《草案》另一大亮点是将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5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刘昆指出。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此次新增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一方面能够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也能兼顾公平性。除此之外,还可以合理引导租赁需求。在大力发展租购并举的背景下,通过税收调节,可以实现多渠道保障租赁人群的自身权益。
不过,由于专项扣除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与之相关的争议声也不少。事实上,此类专项扣除对于有房一族和已婚人士来说受益更大,而无房、无孩的单身人群则无法享受。网络上还有评论戏称,这次个税改革颇有有收“单身税”的意味。
关于这一点,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与其引入很复杂的专项扣除项目导致征纳成本很高且漏洞很多,还不如简化税制,照顾特定群体的目标通过财政支出政策实现可能更有效率。
这次个税改革还大幅度降低了工薪阶层的税率,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从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8万元的部分”,扩大到“低于30万元的部分”,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了中产工薪阶层的经济负担,是真正发挥税收调节贫富差距功能措施之一,对于调节收入差距有一定的帮助,涉及到工薪一族的税收负担一定是有所下调的。
税率调整后到底能省下多少钱呢?以月薪1万元为例,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在现行税率下,每月缴纳的个税降至173元,也就是每月收入多增加150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修订迈出了综合税制第一步,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劳动所得都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适用3%到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
不过,这对劳务报酬、稿费等收入较高的群体来说,可能意味着要多缴税了。按照之前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这意味着,原来最高是20%的个税,现在累进税率制下,最高可以达到45%,所以对于高收入自由职业者来说,缴纳的个税可能会增多。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冬生曾建议称,劳动所得不应成为个税调节的重点,应适当降低综合收入的最高税率。综合考虑个税的调节重点,结合周边国家最高税率,可以考虑降低到40%或35%。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草案》,个税法此次修订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在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的收入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这意味着个税减税红包有望在10月1日起施行。
个税起征点的提升实在是令到很多工薪阶层都感到兴奋,特别是月薪万元以上的人群,一个月直接省下了好几百块钱,一年累积下来的数目也十分的大,等同于变相加工资了。新起征点有望在十月实施,大家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