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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7月12日在棚改进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各地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目标任务的62.5%。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棚改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特别是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棚改项目建设。各地应当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住得放心、舒心。

二是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各地要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禁违规支出,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

三是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四是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住建部表示,我国棚户区改造取得历史性成就,棚改的持续推进,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一举多得的作用。

一是改善了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2008年至2017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其中,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645万套,6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促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林区棚户区166万套、垦区危房238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305万套,促进了林区、垦区、国有工矿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价上涨较快城市,通过新建棚改安置住房,增加了住房供应;房地产库存多的城市,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

四是提升了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通过实施棚改,既改善了老城区人居环境,也引导部分人口向城市外围转移,促进了新区发展。

五是带动了投资消费和经济增长。棚改带动了有效投资和建材、装修、家电等消费,促进了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对经济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棚改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