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修法今起征求民意 你有啥意见快去提出来
今年,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至到5000元,不少人都在关心这件事情,就连商界大佬们都关心个税一事,刘强东、董明珠分别提议个税起征点提至10000万。根据最新消息称,个税修法今起征求民意,你有啥意见赶快去提!针对此事,大家最关心的起征点是越高越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于6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根据草案,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还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对于此次个税修法,你有啥意见要快去提!
个人所得税提高最新情况
提意见具体操作: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据此前人民日报报道,草案完善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具体而言,草案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外,草案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
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还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针对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其中,个税起征点与个人切身利益有着非常直观的联系,因而每次有关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讨论都能引发民众热切关注。对于此次个税起征点的上调,不少人激动不已,但人们普遍认为,起征点越高,自己的纳税负担越轻,所以起征点越高越好,但真相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个税起征点的设置,是为了满足普通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应否提高,提高到多少合适,应该考虑几个因素:第一,物价指数;第二,全国平均维持基本生计的水平;第三,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提高到多少才算合理,是需要测算的。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刘小川指出,曾经有人提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0000元,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过高的起征点,会产生诸多的不公平。第一个不公平是低收入阶层与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差距会扩大;第二个不公平跟以个人为单位交税有关。
刘小川同时指出,个税改革进行了多年,个税起征点也历经了800元、1600元、2000元、3500元几次变化。实际上,每次个税改革都是围绕着提高起征点在改革,而这是非常不全面的。
而此次,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而个税修法今起征求民意,你有啥意见快去提吧!
以上就是税修法今起征求民意,个税起征点拟提至5000元,你有啥意见快去提的全部内容了,国家调个税起征的目的是什么?是为减轻高收入者的税收?相信这些争议将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一一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