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整未表决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暂时不提高
前几天,新闻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其实,这还未开始执行的,因为还要提交给中央审议通过,才能执行新的起征点。但是,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最新提交的个税调整未表决,这也说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还未通过的。
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草案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刘昆说。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小编认为,税率结构的优化调整是修法一大亮点。只不过,现在个税调整未表决,只有等审议通过,才能确定最终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当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是必须的,因为只有提高了,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相信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