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要闻 正文

浙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计划 开启新时代“三农”新征程

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下称《行动计划》),高举乡村振兴大旗,全面开启新时代“三农”发展新征程。

浙江高举乡村振兴大旗
浙江高举乡村振兴大旗

《行动计划》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共十个部分、四十四条,按照“654”的框架排篇布局,形成了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

“6”,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乡村高质量发展、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特质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等六大原则。

“5”,即以实施万家新型农业主体提升、万个景区村庄创建、万家文化礼堂引领、万村善治示范、万元农民收入新增“五万工程”为基础,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文化兴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提升、富民惠民等“五大行动”。

“4”,即全面加强农村改革、科技创新与人才培育、农村党建引领、组织领导等四大保障支撑措施,体系化、系统化推进全省乡村振兴。

浙江自我加压,拉高标杆,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和“现代化”两个关键词,《行动计划》制定了如下目标:到2020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广大农村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高水平推进;到2035年,乡村振兴目标基本实现,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前列,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全体农民共同富裕高标准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

具体目标重点是到2022年,提升新型农业主体10000家以上,创建A级景区村10000个,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5000家,建设善治示范村10000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年新增10000元、达到35000元以上,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提升10000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