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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宋海8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发言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实施债务置换系列措施

他表示,地方政府债务带来的财政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虽然通过实行债务置换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防范化解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但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屡禁不止,风险仍然不容忽视。

这些风险主要呈现以下特征:一是举债规模较大。二是举债主题多样,隐蔽性强。三是通过城投债和政府项目形成新的债务。

为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治化,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宋海提出五点建议,包括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科学界定地方政府事权、规范发展政府项目以及强化监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