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移动支付创新应用 提升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2)
三是构建数字普惠金融法律监管框架,完善移动支付风险治理体系。逐步制定完善数字金融、电子支付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移动支付创新发展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探索利用监管沙盒、“穿透式”监管等新的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流程和能力,平衡好移动支付推广中的创新与风险。
四是大力推动移动支付在公共民生领域应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强统筹协调,促进交通、金融行业开放融合。推动移动支付在文教领域取得更加广泛应用。推动移动支付在肉菜市场等日常服务场所扩大应用。
进一步促进移动支付在公共服务事业的应用。拓展移动支付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应用。将移动支付应用纳入各地政府相关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在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中加以推广。
五是大力支持移动支付“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健全完善合作监管机制,推动移动支付标准和技术输出,协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支付体系建设,推进互联互通,促进金融市场稳定高效运行。
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运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网联”平台,进一步丰富人民币跨境支付渠道,依托移动支付随时、随地高效便捷的优势,服务跨境贸易,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鼓励国内支付服务市场主体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积极谋篇布局,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众提供多样化、多渠道支付服务,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