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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午间公告称 探矿权转让纠纷获仲裁受理

神火股份1月26日午间公告称,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2018年1月17日作出的《仲裁案受理通知》。神火股份于2018年1月4日向北仲提交了以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北仲于2018年1月17日决定受理。

神火股份午间公告称
神火股份战略发展

神火股份表示,其合法拥有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2012年6月27日,公司与潞安集团签订了《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转让合同》。神火股份表示,合同签订后其全面履行了《转让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潞安集团未及时、全面、善意、适格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北仲于2016年3月7日作出(2016)京仲裁字第0289号《裁决书》确认,潞安集团仅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了转让款17.4亿元左右,剩余款项均未予以支付。

公告显示,鉴于上述情况,神火股份向北仲提起仲裁程序,对潞安集团提出多项仲裁请求。其一,神火股份要求潞安集团支付《转让合同》约定的第七笔、第八笔转让款本金合计3.5亿元左右;其次,神火股份要求潞安集团支付滞纳金合计30.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