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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改革取得突破 出台森林资产有偿使用改革方案

1月4日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林业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国有林区林场发展活力明显增强,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形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有序推进,改革已成为推动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林业改革取得突破
推动林业现代化建设

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有林区林场生态保护职责全面强化,95%以上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挂牌成立。国有林区林场多渠道安置富余职工14万多人,完成棚户区改造174万户,惠及500万人,林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职工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中央深改组批准4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国家林业局具体负责的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改革试点进入实质性阶段,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挂牌成立,实施方案、总体规划编制和自然资源监测等稳步推进。

5年来,国家林业局累计取消下放调整林业行政审批事项67项,削减比例达70%,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取消,福建和天津两个自贸区实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新措施。开展了湿地产权确权、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办法。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要求,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源泉,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新突破。今年,国家林业局将开展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督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加快组建吉林、龙江、大兴安岭国有林管理机构。

抓好市县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落地,启动省级评估验收工作。抓好集体林业改革试验示范,积极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完善集体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

大力推进东北虎豹、大熊猫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抓好管理机构组建运行、总体规划编制报批、边界和功能区划落地、监测体系建设,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和职责移交。出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改革方案》,规范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