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要闻 正文

“侨兴债”仍继续发酵 保监会加大监管执行力度

“侨兴债”风险事件在保险业继续发酵。除了此前的行业警示之外,昨日,保监会又向卷入“侨兴债”风险事件的浙商财险开出罚单,曝出该公司五大问题,涉及业务、人员聘任、内控管理等多个方面。而被罚款202万元、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1年的处罚对浙商财险乃至保险全行业都敲响了警钟。

“侨兴债”仍继续发酵
加强保险监管力度

机构受处罚,相关责任人也不能逃脱干系。罚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溯,浙商财险9位高管被问责,时任总经理被撤职。事实上,从去年开始,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频频下发的行政处罚就告别了重机构轻高管的处罚惯例。11日,一同下发的另外三张罚单便是针对三家险企的总精算师。未来,对主要责任人与机构“双罚”将成常态。

罚单直指浙商财险内控漏洞

上证报记者此前统计,去年全国各地保险监管机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超过850张,创下近年来保险业罚单新纪录。新年伊始,监管的处罚力度丝毫没有减弱。昨日,保监会再次开出新年首批四张罚单,分别针对浙商财险、农银人寿、长城人寿和交银康联人寿。

其中,浙商财险因涉及侨兴债,被罚202万元、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被停一年而受市场关注。保监会介绍,2014年浙商财险承保两笔保证保险业务,保额均为5.73亿元。根据浙商财险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单一风险单位即每笔私募债占比超过《保险法》规定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同时,浙商财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也是在承保侨兴债过程中暴露出的风险治理漏洞。

保监会近日在行业内部下发《浙商财险侨兴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风险事件分析及启示》,深刻剖析了浙商财险在此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并警示行业应从中汲取教训和经验。

总经理被撤职“双罚制”常态化

事实上,对浙商财险的处罚还有一大看点:9位高管被问责,包括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精算责任人等,而时任总经理金武还因负直接责任被撤职。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