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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深交易所发10份监管函 问询是否存在年末突击增利

2018年开市3天,沪深交易所已向上市公司发出10份问询函、关注函,2份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在上市公司年报“大戏”即将启幕之际,上述监管函的重点也透出针对性:是否存在年末突击创造利润的情形?

会计“调节”

从目前的情况看,有3家上市公司是因财务处理方式变更,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如陕国投A2017年12月27日披露《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公告》。其中,陕国投A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条件,由原来的“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达到或超过20%)”,调整为“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50%”等。为此,交易所要求公司核实并答复:“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

泸深交易所监管函
交易所追问岁末突击增利

皇台酒业在2017年12月28日披露《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公告》,涉及16个应付账款主体。对此,交易所要求律师应当承担起核实相关情况的责任,并从本次债务核销理由是否充分考察,直接追问上市公司:“结合你公司2016年和2017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的问题。”

同样,在2017年12月28日变更了长期租赁合同预计负债的计提方式的中远海能,预计将增加2017年净利润约3.61亿元,也被交易所问及“必要性及合理性”,并被要求作进一步详细披露。此前,中注协就指出,一些上市公司在临近期末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暗藏可能存在虚增收入、低估成本、高估资产的情况,审计风险较高。这意味着,上述事项也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要点之一。

资产“交易”

曾经有上市公司年底靠“卖家产”做业绩,而如今,一些交易变得不那么“直接”了。

2018年1月3日,交易所关注到了世纪星源的一系列公告:《关于本公司下属的二级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连城县大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控股合并重组为“深圳市创意星源城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水电等清洁能源经营业务的公告》(简称《合并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中环星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及标的债权的公告》(简称《转让公告》)和《关于与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落实“深圳车港”在建工程拆迁补偿权益合作事宜框架协议>的公告》(简称《合作公告》)。

对此,交易所要求,就《合并公告》结合相关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相关承诺的设定依据及合理性;就《转让公告》预计的本次交易可实现非经常性收益约4900万元进行分析,看是否符合企业合并相关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等。

就《合作公告》预计的本次事项将给公司带来1.8亿元利润,结合协议主要条款、资金支付安排、双方权利义务、控制权转移等,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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