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办法印发 进一步完善资本管理框架
银监会29日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办法》是专门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下称“资产公司”)的资本管理办法,将弥补已有的相关监管规定较为分散、系统性不足的问题。
2011年,为适应股改转型后资产公司的监管,银监会制定并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下称《并表指引》),首次提出对资产公司的资本监管要求。2014年,银监会联合多部委制定并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下称《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资产公司的资本监管规则和要求。
可以说,通过《并表指引》和《监管办法》,银监会已基本搭建起对资产公司的资本监管框架,探索形成了适用于资产公司的资本计量和监管规则体系。此次《办法》则是在已有法规制度基础上,借鉴国内外资本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良好做法所制定。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集团母公司资本监管要求、集团资本监管要求、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附则等六个章节,共八十四条,重点强调了五个方面。
一是结合资产公司业务经营特点,设定适当的资本充足性监管标准,明确第二支柱监管要求和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市场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