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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完成可转债发行 回应弃购事件(2)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规定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香港蓝思拥有“蓝思转债”发行总量75.17%的优先配售权,如果100%参与配售,香港蓝思将配售36.08亿元;长沙群欣则拥有本次发行总量7.33%的优先配售权。据了解,长沙群欣已于12月8日全额行使了优先配售权且参与了“蓝思转债”的自主申购。

香港蓝思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蓝思科技表示,香港蓝思作为境外法人,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境外身份的控股股东行使可转债优先配售权没有明确的配套法律支持,并且香港蓝思所涉及的认购金额巨大,虽然通过多方努力争取,相关部门也一直表示尽可能支持,但最终未能及时取得有关批文,香港蓝思只能放弃本次可转债优先配售权。

12月13日,蓝思科技在互动平台上就投资者提出可转债认购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应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考虑以其他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可转债,未来若有相关进展,将以公告形式予以披露。

蓝思科技目前正处于双玻璃机遇期。据披露,本次蓝思科技发行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外观防护玻璃建设项目和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两项目达产后将分别形成1.5亿片消费电子产品外观防护玻璃生产能力,以及7000万片2.5D、3D视窗防护玻璃产品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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