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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主对象是央企

11月18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财政部就《方案》中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社保基金的划转
社保基金的划转

当被问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否会涉及上市企业股权变动,对资本市场有何影响时,财政部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

对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业,划转是原国有股东将其10%的股权转至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以获得股权分红收益为主。涉及上市企业的划转,不会改变现行管理体制和方式。

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上市企业的国有股东之一,除履行方案中有关禁售期的义务外,国有股权的变动等事项需执行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参与持股,将进一步优化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对资本市场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