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要闻 正文

“健康中国”战略加速推进 同时还将引入费率浮动机制(2)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当前,影响健康险赔付的因素越来越多,如人口老龄化、年龄结构变化、医疗技术变革等,这些因素导致定价具有不确定性,费率浮动可让产品价格跟风险更加匹配,有利于保险公司掌控经营成本、规避逆向选择风险。

不过,为了避免出现不公平的价格竞争,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基于被保险人除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等进行费率浮动;长期健康险产品费率调整需要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并重新向监管部门报送审批或者备案。

划定健康险中健康管理服务成本

目前,对健康险公司而言,“健康保险+健康管理”成为标配。这不仅促进居民改善健康状况,还可增加与投保人的交互、降低产品赔付率。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新增了“健康管理与医保合作”章节,明确保险公司经营医疗保险,应当加强与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等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方便的医疗服务。

“监管鼓励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肯定管理式医疗模式在中国的探索,将迎来健康管理服务和管理式医疗的春天。”平安健康险医保事业部总经理李馨表示。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首次提及健康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费用成本,规定健康管理分摊入净保险费中的成本不得超过保险费的20%。超出以上限额的服务,应单独定价,不计入保险费,并在合同中明示健康管理服务价格。

为了更充分体现保险保障与风险化解功能,征求意见稿还显示,医疗保险产品可以在定价、赔付条件、保障范围等方面对贫困人口适当倾斜;医疗保险产品对新药品、新医疗器械和新诊疗方法在医疗服务中的应用支出进行保障。同时,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发挥作为医患关系的第三方作用,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纠纷问题。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