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将进入采暖季 多部位制定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从11月15日开始,北方将进入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值此之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又即将收官。因此,近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开始抓紧落实环保部等多个部门印发的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据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解决人民的“心肺之患”,各地正严格落实之前由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共同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制订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重污染天数等的下降指标,同时也针对性地提出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物料物流、生产等的一些硬性要求。
比如,为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方案》提出提前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在2017年采暖季前(2017年11月15日前),“2+26”城市完成72台机组、398万千瓦的燃煤机组淘汰,淘汰的燃煤机组要实现电力解列或烟道物理割断。河北省压减炼钢产能1562万吨、炼铁1624万吨、焦炭720万吨、平板玻璃260万重量箱;山东省压减炼钢产能183万吨;河南省压减焦炭产能55万吨。
再比如,为加强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方案》提出在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电解槽的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中央和各地政府将切实加强环保督察、巡查、不定期飞行检查,对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