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持股保险业比例 三年后放宽至51%
11月10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介绍中美两国元首北京会晤在经济领域达成共识的有关具体内容,其中就提及,外资持股人身保险公司比例放行的时间表,三年后放宽至51%,五年后不再受限。
朱光耀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吹风会上披露了上述信息。朱光耀介绍,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如此放开外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激发国外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并提高话语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表示,这是保险业开放的非常积极的信号。
外资的股权比例突破50%,并将逐步放开,这意味着外资进入保险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更加灵活,在合资公司中可以谋取控股地位,甚至还可以以独资子公司的形态经营,从而增强了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灵活性与自由度。同时,进一步的开放可以促进改革,对于推动保险市场改革,促进保险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不过,朱俊生分析,除了股权比例之外,对外资保险机构地域和业务范围的开放,也是开放的重要方面。另外,开放是双向的,走出去也很重要。在如何走出去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