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完善信披监管体制 切实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新举措
据深交所10月23日消息,日前,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两份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修订变更公司名称、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两份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这是深交所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规则体系,切实提升市场运行质量的最新举措。资本市场是规则导向的市场,业务规则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准绳,也是交易所筑牢市场稳定防线的基石。
今年以来,深交所积极应对市场新问题、新情况,坚持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规范运作指引、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为主干,以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为补充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依法主动行使全方位监管职能,切实扛起一线监管职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持续提升市场运行质量,促进深市多层次市场健康发展。
不断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自2011年试行行业监管以来,深交所不断总结行业运行规律和风险特征,结合深市公司特点,建立了分别针对新兴行业和市场关注度高的传统行业的两套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体系。创业板出台了广播电影电视、药品生物制品、光伏产业链、节能环保服务、互联网游戏、互联网视频、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LED产业链、医疗器械等10项新兴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主板、中小板出台了畜禽水产养殖、固体矿产资源、房地产、种业种植业、工程机械、装修装饰、土木工程建筑等7项传统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本次发布的零售相关业务、快递服务业务2项传统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分别针对零售行业和快递服务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特点,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行业特征与公司业务等多维度对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披露义务进行了规范,着力提高零售及快递服务行业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具有经营业态多元、门店分散等特点,针对于此,指引作出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一方面,重点要求上市公司对门店的经营模式、经营业态及其变化情况进行披露。另一方面,指引强化公司门店经营情况的披露要求,鼓励上市公司披露新增门店的名称、地址、开设时间、合同面积、投资金额、主营商品类别、经营业态、经营模式、物业权属状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