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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投资类指引 规范券商投行类业务内控制度

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着眼于明确投行类业务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实践指导,严把风险防控关,所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聚焦投行类业务经营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通过明确业务承做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健全业务制度体系、规范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要求,着力解决业务活动管控不足、过度激励等导致投行类业务风险产生的根源性问题。

证监会发布投资类指引
证监会发布投资类指引

二是突出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标准的统一,在考虑不同公司和各类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归纳、提炼出了包括内部控制流程,持续督导和受托管理,问核、工作日志、底稿管理等适用于全行业的统一内部控制要求。

同时,当证券公司内部存在多个业务条线同时开展同类投行业务时,明确要求证券公司统一执业和内部控制标准,避免相互之间存在差异。

三是完善以项目组和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和合规风控为主的“三道防线”基本架构,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

《指引》明确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通过引导项目组和业务部门加强一线执业和管理,质量控制实施全过程管控,内核、合规风控等严把公司层面的出口管理,督促各方归位尽责,避免因职责因分工不清晰导致实际工作中职责虚化或重叠的问题,提高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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