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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法院批准后即可执行

8月8日,东北特钢等三家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大连市体育中心大麦体育文化中心羽毛球馆召开。东北特钢集团管理人、审计及资产评估机构围绕债权人普遍关心的审计、评估、重整计划等作出了解释说明。经1911家有表决权债权人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一次性获通过,待法院批准后进入执行阶段。

东北特钢重整计划草案通过
东北特钢重整计划草案通过

东北特钢破产重整迎来曙光。8月8日,东北特钢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待法院裁定批准后将进入执行阶段,由沈文荣控制的锦程沙洲将成为东北特钢第一大股东。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债权人会议上,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的大连特殊钢有限公司、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人,按照债权性质设置九个投票组就草案进行表决。同时设置一个出资人组对股权调整方案进行表决。最终,经1911家有表决权债权人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一次性获得通过。

据介绍,本次重整将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两家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重整。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人每家50万元以下的(债权)部分将根据债权人意愿100%清偿,超出50万元的部分,经营类普通债权人和债券类普通债权人可选择现金按比例清偿或债转股,金融类普通债权人将全部进行债转股。

据此前披露的重整草案,超过50万元债权的清偿比例约为22%。

《破产法》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期限内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东北特钢集团是国有大型特殊钢生产企业,由于长期以来债务负担巨大,财务成本居高不下,去年3月起,该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连续违约。去年10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上市公司抚顺特钢不在此列)正式进入破产重组程序。此后,东北特钢两次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今年7月10日,东北特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法定期限之前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7月14日,抚顺特钢发布复牌公告,锦程沙洲、本钢板材拟作为本次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重整的投资人。其中,锦程沙洲投资约44.63亿元,拟持有重整后的东北特钢集团43%的股权,本钢板材投资10.38亿元,拟持有的股权比例为10%。沙钢集团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将成为公司新实际控制人。另外,转股债权人及原股东之一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47%。

7月17日,抚顺特钢复牌后一度大跌7.07%。8月8日,抚顺特钢报收7.35元/股,自复牌以来累计上涨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