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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控制上市公司风险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8月4日,上交所在新闻发布会上就高风险公司的监管情况答记者问,并介绍了上交所在近期防范上市公司风险方面的新变化及新举措。

上交所表示,防范和控制上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始终是上交所股票市场一线监管的重要任务。今年,上交所继续借助“刨根问底”等信息披露监管手段,开展“实质性”监管,加大“看穿式”信息披露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信息披露揭示风险和公众监督的功效。近期,重点处置了两类高风险公司。

防范和控制上市公司风险
防范和控制上市公司风险

一是“实质性”监管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和规范运作风险。上交所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风险防范格局,单一纬度、单一视角的监管,已经无法准确全面把握上市公司的风险状况。

为此,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并购重组、再融资、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司债等各类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形组合考虑,实施“实质性”监管,更加全面准确地识别和判断风险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监管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逐一化解。

二是“看穿式”监管上市公司“隐匿式易主”。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实际归属,是应当披露信息的重中之重。近期,个别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相关方通过签署远期协议、质押股权等方式,实际上转让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但相关方出于各种目的,故意隐瞒股权转让协议的重要内容或股权质押的交易实质,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该等行为,不但可能严重误导投资者,也会增加公司治理的不稳定性,更有可能隐藏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此,上交所实施“看穿式”监管,通过抽丝剥茧般的层层问询,揭开隐匿幕后的实际控制人,提示投资者充分关注其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