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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男子同居50岁大妈 男子欲分手遭索赔17万

报道称,一名年仅25岁的男子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女子,对方称自己是20来岁,两人网上聊得很是投机,见面后进而同居。让崔某没有想到的是,这位自称少女的女子竟是50岁大妈,崔某欲分手,而这时大妈却向他索要17万分手费。

大妈和男子的恋情
大妈和男子的恋情

据25岁男子崔某描述,在网上结识50岁大妈时,两人确实很来电,第一次见到杨女士时,对方化了妆,加上保养得还算可以,因此崔某没未觉得有什么不妥。两人关系迅速升温,发展成为同居关系。但与杨女士相处久了,崔某发现杨女士肌肤并不是如20多岁少女般嫩滑,究其真相后才惊讶的发现谎称20多岁少女的杨女士其实是50岁大妈。

同居后男子发现大妈的秘密

同居生活中,他对杨女士的真实年龄产生了怀疑,发现杨女士真实年龄五十岁并非二十多岁,且连名字都是假的。小崔提出分手,但杨女士表示分手可以,但要支付分手费。无奈之下,他按照杨女士的要求向其哥哥杨先生打了借条。这就是杨女士口中的17万“分手费”。

但原告杨先生讲的故事却是另有版本。杨先生称,小崔系其妹妹杨女士的朋友,因经营需要,通过其妹妹介绍,他借给小崔17万元,借款到期后,小崔却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还款。

庭上,小崔承认借条系自己所写,但称根本不认识杨先生,更没有向杨先生借款17万元,借条是按照杨女士的要求写的,自己也没有多问什么。

杨女士出庭为杨先生作证时异常激动,多次欲殴打小崔,称小崔所说一派胡言,毁坏了自己的名声。杨女士称自己与小崔只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但不是男女朋友。当时,小崔因为在某一酒店经营酒水,才提出借款。杨女士领着小崔到哥哥家拿了钱,并当场打了借条。

经审查,法院认为小崔向杨先生借款17万元,并有借条对借款事实予以确认。至于小崔提出借条系应杨女士要求所写,其并未向杨先生借款17万元的抗辩意见,小崔对其主张未提供有力证据予以证明,其抗辩意见无法推翻其向杨先生出具借条的事实。最终,判决小崔偿还杨先生借款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