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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建议: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

3月10日消息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昨天(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发言。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建议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建议

14位委员围绕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大会发言,其中,3位委员的发言与农业有关。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锡文的发言题目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000061)竞争力。

陈锡文:当前,我国农业生产能力在不断提升,但有些品种需求持续增长,自身的产量却在下降,如大豆,不得不严重依赖进口;有些品种却供过于求,如玉米,库存已超过一年的产量。

效益低和竞争力弱,是我国不少农产品都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必须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改革。要把从价格中分离出来的补贴,以既符合国情又合乎世贸组织规则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农民,这样才能既搞活粮食流通又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守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底线”的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原组长、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会长朱保成的发言题目是: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建议。

朱保成:当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框架虽已初步建立,但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厘清“三权”的权利边界;二、是要夯实工作基础,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研究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要加强实践指导,健全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配套制度,稳步推进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四、是要加强经验总结,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地选择规模经营方式;五、是要强化政策导向,从投入政策、补贴政策、金融保险政策方面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