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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萝卜章”处置 共承担债券面值167亿元

2016年末搅动债券市场的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终于有了最后的处置结果。1月19日,国海证券公告称,目前,公司已与全部事涉机构完成协商,其中,与24家机构签订了相关协议,1家机构自行承担。

国海证券萝卜章处置
国海证券萝卜章处置

公告称,在相关部门督促和协调下,国海证券与事涉机构达成如下处置方案:一、是信用债全部由国海证券承担,共计面值35.90亿元。二、是部分利率债按比例各自买断,国海证券买断面值为87.30亿元。

三、是部分利率债由事涉机构继续持有,其投资收益与相关资金成本之差额由国海证券与事涉机构共担,此部分共计面值44.60亿元。四是个别事涉机构已于2016年12月20日前对相关债券进行处置,形成实际损失的按比例分担,国海证券分担损失共计约0.56亿元。

综上,国海证券共承担债券面值167.80亿元。其中,利率债共计131.90亿元,全部为安全性和流动性高的国债、国开债,剩余期限五年以下的占5.76%,五年以上的占94.24%,加权平均票面利率为3.26%;信用债11只,共计35.90亿元,其中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9只、AA-的1只,A-1的短期融资券1只,分别占信用债总面值的94.99%、3.34%和1.67%,剩余期限(按行权日)五年以下的占96.66%,五年以上的占3.34%,加权平均票面利率为7.51%。

1月18日晚间,国海证券宣布,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将积极支持国海证券与伪造公司印章私签债券交易协议事件相关事涉机构友好沟通协商,早日解决问题;广西投资集团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的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国海证券总股本2%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