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通奸罚款1500元 通奸罚款这样做合理吗?
通奸该如此惩治?有一条村,村民通奸罚款1500元,你们认为合理吗?广东连南县香坪镇盘石村的《村规民约》现实,村民让村干部出面调解和邻居的纠纷需要缴纳“纠纷受理费”,而且通奸的男女村民必须各自缴纳1500元的罚款。
在很多人性思想日益开放的今天,通奸的事情在这个社会并不鲜见,对于通奸,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虽然自己不曾亲历,但耳闻目睹的这类丑事却是不一而足。前段时间,安徽出现了一个强奸留守妇女的色情狂,让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命运感到深深的忧虑。不过,这样的事情并不普遍,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留守妇女还是安全的。
农村的入不敷出使得很多青壮年男子都选择到外地去打工,而他们的妻子则在家带孩子和种田种地。据媒体报道,在东莞打工的已婚男子当中,绝大多数都曾在身体饥渴的时候去接受过色情服务。东莞因为色情行业异常发达而被称之为“男人的天堂”,这里的打工者找“小姐”比例显然要比其它地方高,但是,在其它地方,估计也有不少打工者在寂寞难耐的时候寻花问柳。
从生理特性上讲,男人会身体饥渴,女人同样也会。所以,在很多男人常年在外禁不住寻花问柳的同时,他们的妻子也在老家偷人养汉。农村的强奸案虽然并不多见,但通奸案却数不胜数。很多原本守身如玉的妇女在自己的丈夫千年难得碰上一回的情况下,都忍不住和其他男人巫山云雨。
从法律上讲,通奸并不违法,但是通奸却违背基本的社会道德,如果通奸的事情在一个地方还不严重的话,还没有那么坏的影响,倘若通奸蔚然成风,则足可以说明那个地方的社会道德败坏,对下一代的成长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让那些对通奸见怪不怪的孩子在长大后也会认为通奸天经地义。
通奸的事情在中国古代是违反家规的丑事,一经发现,男女双方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通奸已经无须承担国法和家规的风险,只要和你通奸的人的配偶不找你的麻烦,就万事大吉。当下,很多喜欢乱搞男女关系的人,不仅不以和别人通奸为耻,反而四处炫耀自己的通奸经历。
广东的这个村的村官为了遏制通奸事件的发生,竟然在《村规民约》中明文规定要对通奸者罚款。这明显违反现行的法律精神,因为法不禁止即合法,在村官的眼中,通奸似乎已经是违法行为了。当然,从这个《村规民约》当中,我们不难发现,什么都和钱挂钩,这让人不禁怀疑村官们出台《村规民约》的初衷。对通奸男女各罚款1500块,假如该村通奸的人多,这真算得上一条生财之道。
村民通奸罚款1500元,对通奸者罚款这么多,表面上看似乎是因为村官厌恶通奸,但是,实际上他们却是在欢迎和鼓励村民们通奸,因为没有村民通奸的话,他们将减少很大一笔收入。在古代,即使有严格的家规来惩罚通奸者,依然有不少男女铤而走险,要遏制该村的通奸事件,岂是罚款就能促成的?这样的规定实在是荒唐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