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集团坑苦旗下四公司隐瞒各种关联 上市公司挨刀
昨日,此前被立案调查的方正系四公司——北大医药、方正科技、方正证券、中国高科同时发布公告,宣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尽管四家公司被查处的具体事由各自不同,但都有相同的特征:犯错的是大股东方正集团,但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一起受罚。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之所以大股东犯的错要让上市公司受罚,原因在于:尽管大股东确实是在流程上向上市公司隐瞒了相关事项,但由于上市公司的高管通常在方正集团任要职或参与具体事项,上市公司也被证监会认定是实际知情的。
方正集团隐瞒各种关联
北大医药的违规情节在于,政泉控股替北大资源控股代持4000万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未及时将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事项告知上市公司北大医药。仅从这一情节看,北大医药本身是无责任的。然而,政泉控股以及其财务总监杨英、解洪林均指称,时任北大医药董事长李国军参与了代持协议的签订。李国军同时是方正集团高级副总裁,也是方正集团李友之弟。
方正科技的违规情节在于,未披露同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从2004年至2015年6月30日,方正科技同方正集团实际控制的经销商之间存在大额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并未披露。能认定上市公司对此知情的情节在于,前述在方正集团控制下的23家经销商的股权,在2003年之前是被方正科技间接持有的,然后在2003年转让出去,纳入方正集团直接控制下。
方正证券的违规情节,是隐瞒了公司股东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均受方正集团实际控制的关联关系。尽管上述四方并没有向上市公司履行告知程序透露过,但以下情节足以说明上市公司知情:时任方正证券董事长何其聪自己曾担任过利德科技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方正集团原董事、方正证券原董事余丽,以及方正集团原助理总裁、利德科技原董事长、方正证券原监事郝丽敏均承认知悉方正集团实际控制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三家公司的相关情况。
方正集团董事、方正证券董事韦俊民,于2015年3月2日作为方正集团董事作出了关于出售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所持方正证券股票的决策。
中国高科的违规情节,是隐瞒了中国高科与方正集团控制下的武汉天馨、武汉天赐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其他几家公司一样,大股东方正集团并未告知上市公司该关联关系,但能够确定上市公司知情的情节在于:武汉天馨在方正集团体系内申请发起上述交易时,是由北大资源总裁余丽签的字,然后余丽当时也是中国高科的董事长。
律师称会将大股东列为被告
在证监会行政处罚之后,《金证券》针对上述四家公司的索赔征集也将随之开始。与以往多数案件只是向上市公司索赔不同,鉴于这四家公司的违规情节均与大股东方正集团有关,《金证券》合作律师表示,将在代理投资者索赔时也将大股东列为被告。
四家公司可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范围分别如下所示。
北大医药:在2013年9月12日至2014年11月2日之间买入并在2014年11月2日持有至少一股北大医药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方正科技:在2005年3月19日至2015年11月19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11月19日持有至少一股方正科技的,可以就投资损失要求赔偿。
方正证券:在2011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7月14日持有至少一股方正证券的,可以就投资损失要求赔偿。
中国高科:在2013年4月27日至2015年7月24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7月24日持有至少一股中国高科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需要提醒的是,投资者如果符合相应地买入条件以及持有条件,无论现在是否还持有该股票,也无论现在是否盈利,均可就历史亏损向上市公司主张赔偿责任。同时,参与由《金证券》组织的索赔维权征集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不需要支付任何前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