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分析 正文

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 你离豪车的距离又远了

对于豪华车经销商而言,昨晚可谓是一个不眠夜。昨晚18时左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从今日(12月1日)起,对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130万元以上的超豪华汽车,几乎全部来自于进口。”一位熟悉进口车市场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此情况下,这一政策的影响将集中在进口车市场。汽车消费税是价内税,是针对厂家征收的。记者注意到,此前小汽车税目根据汽车排气量的不同,征收的消费税率也不同。

公开资料显示:1994年,汽车消费税以新设置的税种身份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其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重新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税率依旧根据排气量的不同而调整。

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

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调整汽车消费税: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有观点认为,此次增加的“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第一次在零售环节加增消费税,且不以排气量的大小来限定税收,而是以“130万元”的价格作为税收征收的分水岭。那么,130万元能买到什么样的车呢?据报道,目前国内销售的130万元以上汽车产品主要分布在高性能跑车、大型豪华轿车以及大型豪华SUV领域。

国内生产的价格在130万元以上的超豪华汽车几乎空白。该类超豪华汽车多来自进口渠道的国外品牌汽车,如奔驰S级、BMW7系、路虎、JEEP等SUV产品,以及宾利、劳斯莱斯、法拉利、兰博基尼等高性能超跑。其中,有些产品价格跨度较大,比如奔驰S级,低配版可能七八十万,顶配版则可以达到一百七八十万。

在上述企业负责人看来,管理层此次“突发”这一消息,无疑让消费者和经销商有些猝不及防。“头天发布次日就执行,经销商和消费者很难进行提前的准备。”上述企业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不能进行提前消费,而经销商也没有调整经营策略的空间,为此,“很多经销商11月30日可能会被迫通宵营业。”

实际上,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于高端需求。除了上文提及高性能跑车外,据上述企业负责人介绍,130万元以上的中轻型商用客车主要是7座以上豪华商用车,主要包含进口豪华房车等产品。来自汽车分析师田永秋的分析显示,假设进口一台排量为4.1L、零售价为200万元的豪车。

30日只需要缴纳200万元/1.17*40%=68万元的消费税。第二天开始,就需要缴纳200万元/1.17*40%+200万元/1.17*10%=85万元消费+豪华税,等于购车费一晚上涨了17万元。(注:除以1.17后即为不含增值税价)“10%的消费税率意味着购车成本增加了10多万元。”一位熟悉进口车市场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