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临时停产 生产车间部分工序停工
以岭药业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接到石家庄高新区环保局转发的《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以下简称“调度令”)。现经当地有关部门同意,公司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提取车间醇提工序停工,其他不涉及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工序不停工。
公告显示,按照《石家庄市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石家庄市政府决定对市工业企业,特别是制药、水泥、铸造、钢铁、煤电、焦化和锅炉等重点行业实施严格调控措施。调度令还要求“全市所有制药企业全部停产,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复工生产”。
以岭药业称,在接到通知后,公司已按要求研究制定了相关生产调控措施。现经石家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同意,公司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提取车间醇提工序停工,其他不涉及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工序不停工。
公告还显示,以岭药业生产车间均符合政府相关排放标准,同时注册地在石家庄的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的生产不涉及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工序。另外,公司产品目前库存充足,短期内不会对市场销售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