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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外卖代理商“烧钱” 代理商成其扩张炮灰(2)

除此之外,美团还会对代理商的物料采购进行考核,代理商需要向美团、美团指定商户购买骑手的服饰、雨衣、配送工具等物料,并且购置发票也属于考核部分,美团需要据此推断代理商的骑手数量、业务规模。

根据代理商反映,拓展商户超过100家的代理商普遍需要采购10万-15万的物料配置,“但是,同类物品在其他渠道购买,比美团指定渠道要省10%-30%。”江西某代理商介绍:“美团一个保温箱收我们300,而同款产品最高也就卖255元。”

“推广期,大点的区域一天就得烧一两万,小的地方也得五六千。”杨先生介绍:“而且,服务费都是先打到美团账户,按月结算给代理商。结款偶尔还有意外,非常麻烦。”不过,杨先生并未透露更详细信息,《代理商行为规范》禁止代理商散播美团负面新闻。

骑手讨薪

目前,外界并不确定这种代理商“烧钱”的模式为外卖平台节省了多少资金。但是,这种模式显然会提高管理难度。外卖行业常见的“骑手纠纷”、“商户食品质量”等问题,很可能在代理商模式中扩大。

当然,烧钱的压力也会从代理商转移到商家、骑手身上。目前,已经有商家在美团贴吧投诉代理商“单方面延长活动时间”、“签合同前就强制规定活动力度”等等不合理要求,而代理商为了让商家多提供补贴,甚至会威胁“不合作就被下线”等等。

除此之外,多家外卖平台在多地爆发“骑手罢工讨薪”事件。按照目前外卖平台4-5元配送费计算,如果骑手基本工资2000元,每月配送500单才能为代理商赚取与工资相等的配送费。但在大部分三四线城市的初期市场规模并不足以支撑骑手每月配送500单。

除了骑手讨薪之外,还有骑手公开曝光代理商与其签订的合同,其中明确规定骑手出现交通意外自担责任。当然,还有更多的骑手与代理商不签劳动合同、更没有劳动保障。

但是,根据《美团外卖合作协议》规定,乙方(代理商)保证其拓展的商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员工与美团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而代理商与商户、消费者、员工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虽然骑手纠纷、食品质量一直给外卖平台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但从这份协议来看,这些问题目前尚未纳入平台、代理商的重视范围。

“霸王条款”

最受美团和代理商重视的,显然是“商业支持服务费”。目前,大部分代理商向商户收取20%的服务费,该费用进入美团账户,后者每月结算给代理商。“目前,这20%都是代理商的,美团暂时不对代理商进行提点”。不过多位代理商表示:“但未来可能提点,目前口头约定的是3%-6%。”

根据《美团外卖合作协议》第六条规定,美团外卖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对结算标准进行变更,如果代理商不同意该标准,30天后“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清退乙方,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合同法研究人员张宇翔告诉记者:“这是整个合同中最失公平之处。”在他看来,“根据此条款的逻辑,当甲方更改提点额度时,乙方要么同意变更事项,要么提出异议后面临被无条件清退且无法获得赔偿之风险。

也即无论乙方作出何种选择,其合法权益均会受到损害,而这恰恰是甲方基于其强势地位希望通过合同达到的目的。”

通过保留随时清退的权力,合同约定存续时间形同虚设,清退政策把拓展市场的风险极大地转嫁给了代理商,一旦在烧钱推广时期被清退,前期高额投入有可能血本无归,保证金的退还也存在风险。

而且,“目前我们签的都是一年或者两年的合同,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平台不续约,我们的成果就都成平台的了,而且还得不到任何赔偿。”虽然协议约定合作代理商在合同到期后拥有“优先续约权”,但这仅在“同等条件”下生效,后来者或许可以通过更多的保证金、更高的市场承诺来取代之前开拓市场的代理商。

除此之外,该协议还约定,“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果未能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宇翔认为:“对于甲方而言,相关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方便高效,但是对于乙方并不如此。”换言之,代理商未来的维权成本也相应提高。

不过,部分代理商的退意并没有冲淡三四线城市对外卖平台的热情。记者以代理名义向多个美团渠道经理咨询了解,目前甘肃、湖南、广东等多个省份区域的代理名额已经分配完毕。而即便这些地区有代理商匿名“抱怨”、准备退出的同时,仍有大量的代理商等待“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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