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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开展海外投资业务 争相申请QDII资格

自今年以来,一直被贴着“高风险高收益”标签的信托产品收益率持续步入下行通道。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集合信托产品平均收益率为6.59%,是自2009年7月份以来首次跌入“6时代”。在“资产荒”大背景下,收益率的普遍下行促使信托公司开始放眼于海外市场。

信托公司开展海外投资
信托公司开展海外投资

普益标准的研究报告认为,相比其他跨境理财产品,海外信托具有独特优势。制度方面,信托的财产隔离功能可以很好地适应海外业务期限长、交易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投资活动。法律方面,委托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客户委托的投资交易或家族事务,没有特别法律程序不能对外界披露客户身份。

信托公司可借助这一法律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代为进行尽职调查、商务谈判乃至代为行使股东权利;设计机制方面,信托灵活的设计机制更能满足投资者需求。从投资领域看,信托公司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组合创设产品;从时间期限看,信托公司既能帮客户完成一次性的特定投资交易,也可配置穿越若干年代的长期资产组合;从投融资方式看,信托公司可设计债务、股权、夹层、证券化等多种形式的投资方案。

从服务方式看,信托公司既能开发贷款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标准化产品,也可以设计员工持股、家族传承等个性化方案。但是,国内的信托公司目前无法取得海外信托牌照,上述业务只能与拥有牌照的离岸信托公司共同合作。

与证券、基金公司相比,信托公司的海外业务只能说尚处于试水阶段,在接下来的发展过程中还将面临种种障碍。信托公司在QDII业务的可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上,面临着高于其他同行的监管标准,且无法在境外高收益证券、私募股权、衍生品等传统优势业务领域进行投资。

不过,信托境外理财业务虽然起步晚,监管标准严,但是凭借财产隔离、产品设计灵活以及可参与家族信托综合配置等优势,海外资产配置已经成为信托公司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

境内信托公司开展海外投资业务,QDII是最重要的渠道,QDII资格成为了众多信托公司争相申请的“香饽饽”。信托QDII产品的基本交易结构是投资者认购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产品,信托公司按约定方式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和资产管理。从产品投向看,市场上现有的信托QDII产品普遍投向香港和美国证券市场,债券和股票是其主要投资标的。

截止到2016年9月份,68家信托公司中,已有20家信托公司取得了QDII的资格。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8月30日,QDII的总额度为899.93亿美元,其中信托业QDII获批额度为77.5亿美元,由14家信托公司分享。一改往日信托公司对QDII额度使用不足的情况。

自2015年以来,信托公司的QDII业务大幅上升,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5年年末信托公司QDII业务余额约为375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幅160%。据了解,市场上仅新华信托等少数公司尚有少量QDII额度剩余,大部分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的额度已经用完。

普益标准称,未来,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持续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的不断宽松,中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对海外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快速积累,居民理财需求的日渐多元化,寻求资产全球配置也正成为理财市场不可忽视的重要需求。

同时,日益激烈的金融混业经营竞争,迫使信托公司借助转型发展来构建多元化的盈利模式。资金“出海”和海外资产配置业务作为信托公司扩宽资产端和投资渠道,打开海外市场,走向全球的重要途径,将面临不少机遇和挑战。

信托公司应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丰富投资品种,创设业务模式,扩大投资区域,加强与有充分海外经验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合作,以应对投资者日益增加的海外资产配置需求,努力寻找和创新适合其自身发展的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