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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起诉三星抄袭外观 三星却占优势

10月12日消息,据《今日美国》网站报道,周二,美国最高法院就三星与苹果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举行了听证会,美国最高法院似乎倾向于这样的观点:虽然三星智能手机违反苹果的设计专利,但不应该没收其全部利润,因为侵权只影响到产品外观,而不是产品的功能。

苹果起诉三星抄袭外观
苹果起诉三星抄袭外观

在听证会长达一小时的口头辩论中,双方辩护律师例举了从壁纸到大众甲壳虫汽车等例子。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多数似乎赞同三星的说法,即低级别法院不恰当地允许对美国专利法进行扩大化地解读——从而让专利的价值变得更高。

其中一名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JusticeSamuelAlito)表示:“没有人仅仅是因为喜欢汽车的外观而去购买它,甚至甲壳虫也不例外。”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Roberts)称,苹果iPhone的标志性设计只应用于手机的外观——不是“所有的芯片和线路”。

但是几位大法官表示,在产品设计的一部分被侵权的情况下,陪审团很难甚至不可能确定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同时,还有几位大法官称,独特的设计可以产生很大一部分利润——这表明即使案件退回下级法院重审,三星可能也无法做到全身而退。

这两家科技巨头之间的这起诉讼,是一个多世纪以来首例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的设计专利侵权诉讼。这起诉讼所涉及的金额巨大:三星最初被命令赔偿近10亿美元,后来赔偿金额减少至5.48亿美元,并已支付给苹果。如果三星赢了,苹果需向它退还高达3.99亿美元的赔偿金。

2012年,美国的一家陪审团裁定,基于三星智能手机的外观和功能,该公司侵犯了苹果iPhone的三项设计专利(包括智能手机的矩形圆角设计、黑屏16色圆圈设计)。

三星的代理律师凯瑟琳·沙利文(KathleenSullivan)告诉大法官,这一判决是不恰当的。她说:“智能手机之所以是智能的,因为它包含了数十万项使其工作的技术。”

然后双方辩论演化为关于一项产品的销售和利润是否可能几乎完全依赖于设计而不是功能的争论。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G.Breyer)表示,虽然汽车上的杯架不能代表汽车的整体价值——但如果是你的壁纸被复制,“你就获得了全部”。

美国一些法律专家表示,从2011年4月开始的两家全球最成功的智能手机制造商之间的激烈争斗,可能重新定义美国有130年历史的设计专利法,并将促进全球高科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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