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协议转让监管趋严 协议转让制度已面临改革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微信连续刊发《注意识别交易方式,谨防投资无辜被“套”》、《警惕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拒绝垫资开户,坚持谨慎投资》等三篇文章,并持续两天发布《新三板特别风险提示》,提示协议转让的特点和缺陷。
此外,近期麦高金服(834759)、顺昊生物(83368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收到股转系统自律监管函,事由为“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外界猜测为协议转让低价“惹祸”。种种迹象表明,协议转让作为目前新三板市场制度的“阑尾”,即将“动刀”。
协议转让“惹祸”
9月21日,麦高金服控股股东陈斌收到股转系统的警示函显示,9月5日,陈斌以异常价格交易麦高金服股票,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第(九)项的规定:“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
根据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斌曾在当日以0.71元/股减持麦高金服658万股。此前的8月17日,顺昊生物(833686)控股股东顺昊投资也被自律监管。权益变动书显示,8月15日顺昊投资以转让均价0.63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相国转让350万股股份。
两则自律监管案例显示协议转让正成为监管关注问题,协议转让本身的诸多缺陷在2016年四季度高达500亿股以上限售股解禁的背景下,制度风险已经暴露,目前交易制度的合理避税功能驱动下的协议超低价转让已难以为继。
《注意识别交易方式》一文中股转系统提示,“协议转让的方式下,定价主要由普通投资者和挂牌公司股东完成,价格形成的机制并不一定以市场为导向。互报成交确认委托的成交价反映的只是部分投资者达成的自身合意,并不能够完全反映市场态度。”
“协议转让一直受到质疑,目前交易方式形成的价格不应在分时图和K线图上表示为连续交易,因为事实上存在这两种定价方式,一种是‘拍卖’,一种是‘线下勾兑线上交割’,而且股转系统都是不予自动撮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