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收紧类平台公司发债提高门槛 城投债成“净土”(2)
上交所公司债审核回归信用债本源
无独有偶。几乎是在交易商协会有条件放开区县级平台发债的同时,证监会却悄然抬高了市政建设类企业发行公司债的门槛。
9月初,上交所修订了地方融资平台的甄别标准,一是将“双50%”调整为“单50%”。即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得超过50%,取消了此前的现金流占比指标;二是调整指标计算方法。即发行人计算政府性收入占比,除了可采取报告期内各年度政府性收入占比的算术平均值外,也可采取加权平均法。
据接近上交所人士透露,在上交所新政出台后,预计将有三分之一的在审类平台债券项目将受影响。关飞告诉记者,上交所类平台公司发债政策总体有所收紧,特别是此前有相当一部分平台是靠单一现金流条件过关的,预计未来发行公司债难度将增加。
“公司债的监管新政,旨在让城投类债券回归信用债的本源,交易所更看重发债平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上述接近交易所的人士告诉记者。
此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简称“43号文”)关于“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文件精神,去年颁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就已明确,发行人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但由于目前融资平台公司名单尚未明确,故在审核实践中,上交所对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暂按以下两个标准执行:
一是发行人被列入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的,不得发行公司债;二是发行人属于退出平台类,或涉及土地开发、政府项目代建等相关业务的,其报告期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和现金流占比均不得超过50%,但募集资金用于省级保障房的除外。
“但上交所在审核实践中,发现部分发行人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政企不分,通过调整会计处理规避发行条件的情形,不利于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此次收紧有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上述接近交易所人士指出。
事实上,监管政策如此“一放一收”的背后,一个不可忽略的背景是,交易所公司债近年来市场份额急速增大,在信用债发行市场中的占比逐渐增大。
据彭博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15年1月《办法》实施以来,1年期以上的公司债发行规模在信用债市场的份额逐渐提升,2015年1月占比为19.2%,此后逐月攀升,今年6月一度接近60%。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稳增长的基调下,当下是平台类公司现金流最好的时期,城投债违约风险较低,因此受到机构追捧。面对这一情况,为扩大份额而出台放松政策,风险防范和监管竞争的原因被市场热议。
中金公司固收团队指出,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监管态度的“一松一紧”,本质都是优化发行结构的需要,其审批标准的变化,还是源自监管竞争和风险控制。也有市场人士呼吁,未来信用债市场统一发行准入标准和审核规则的步伐有待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