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保险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使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和推进金融扶贫的有效工具。我国保险业在世界保险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
具体目标之一是保险业实现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4.5万亿元左右,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25万亿元左右。大型保险集团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高,中小型保险公司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保险市场体系丰富多元。
在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方面,《纲要》提出:扩大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积极发展自保、相互等新型市场主体,不断丰富新业务形态和新商业模式。持续推动上海保险交易所的建设发展。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保险资源的均衡配置。深化退出机制改革,建立法律和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具有刚性约束的多层次市场退出机制。
《纲要》还指出,要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要不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机制,把更多投资选择权和风险责任赋予市场主体。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探索保险资金开展抵押贷款,支持保险资金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积极推进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发展和创新,深化注册制改革。提高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化水平。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推动保险资产集中登记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培育保险资产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