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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控“噱头”保险 定期清理问题险种

对于噱头性、投机性保险产品,命名易引起歧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部门将正式亮出“红牌”。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保监会近日起草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保监会严控噱头保险
保监会严控噱头保险

对基本原则、框架要素、条款费率要求和命名规则等进行了规范。目前,《指引》正在行业内部征求意见。

噱头保险将遭严控

近一两年来,市场上相继涌现出“雾霾险”、“摇号险”、“世界杯遗憾险”等保险产品,噱头十足、夺人眼球,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争议。针对其中一些险种,保监会曾及时发布过“一对一”的紧急通知,禁止开发带有赌博性质等投机性保险产品。

而随着《指引》的制订,这些噱头保险将被明确受控。根据上证报拿到的征求意见稿,保监会强调了财险公司产品开发的基本要求,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违反保险原理,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明确了保险公司不得开发以下八类保险产品,包括: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利益,如承保赌博风险的保险产品;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不会造成被保险人实际损失的产品;保险条款承保的风险是确定的,如风险损失不会实际发生或风险损失确定的保险条款。

承保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投机风险的保险产品;完全炒作概念、无实质内容意义的噱头性产品;单纯以降价(费)、涨价(费)为目的的产品;“零保费”、“未出险返还保费”或返还其他利益的产品;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保险原理和社会公序良俗等的保险产品。

与此同时,站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指引》还要求保险公司开发产品特别是个人保险产品时,要坚持通俗化、标准化,有利于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理解、选择,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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