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管理层“集体沦陷”引关注 聘任议案未获通过
中毅达7月28日晚间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权及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本次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但聘任李厚泽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飞霖为公司副总经理以及聘任谭勇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未获通过。上述议案表决中,董事陈国中悉数投票反对。
陈国中系中毅达副董事长,且是上市公司核心资产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此前,中毅达已出现高管团队集体辞职、管理层“崩塌”的情况。此次,上市公司力推现金收购等议案,引来陈国中悉数反对,在聘任相关人员的议案中,又有大量董事弃权而未通过。中毅达高层的混乱状态愈演愈烈。
管理层聘任议案未获通过
7月26日,中毅达与自然人吴捷春、黄德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支付方式10089.22万元收购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拓展现有园林工程产业链,进入市政工程市场。
该议案表决结果显示,10票同意、1票反对,其中董事陈国中投出反对票。反对理由是公司自筹资金1亿元,收购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却未选择向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以发展业务,质疑本次收购的必要性。
对于《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出反对票的理由,除前述“有钱购买上河建筑股权而没钱资助厦门中毅达”外,陈国中表示,6月27日,任鸿虎(系上市公司总经理)将其持有的8.667%股权质押给陈飞霖(此次拟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及董事会未向本人告知该股权质押情况以及股权质押与该任命有何种联系。
上市公司知悉实际控制人发生较大变化,未能将有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及时予以报告,情节严重,认定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为不适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