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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互联融合开放共享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24日公布了《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以保障全体人民健康为出发点,规范和推动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开放共享。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

专家认为,加速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深度研究和创新应用,对于变革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医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要夯实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基础,建立全国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评估监测,促进医疗、医保、医药数据联动,完善疾病敏感信息预警机制,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等应用。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0年,建立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建成100个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适应国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基本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新业态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发展目标。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宁家骏认为,“医疗健康领域所包含的数据是非常巨大的,其应用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意见》的推出,既关系民生、满足群众健康切身需求,又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医疗大数据将给民众带来怎样的健康红利?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金小桃表示,大数据技术与健康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应用,能够使优势资源“下得去”,更好地推动分级诊疗落地,加快远程医疗普及,推动精准医疗发展。

国家卫计委规划司副司长张锋认为,《意见》有利于打破信息不对称格局,提升全体人民健康医疗服务可及性。同时,这也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隐私安全风险大,迫切需要创新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