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再陷侵权风波 被判外观侵权提请复议
继2012年iPad的商标侵权事件后,苹果公司再陷侵权风波。由于被北京知识产权局裁定手机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公司的专利产品,苹果被责令停止销售iPhone6和iPhone6Plus两款机型。
目前虽然苹果手机已经向上一级法院申请行政复议,但如果最终维持原判,苹果将面临在中国大陆不得销售iPhone6以及iPhone6Plus的情况。从去年开始,中国已正式超越美国,成为苹果最大的iPhone市场,一旦失去中国市场,苹果公司的前景将岌岌可危。
另一方面,此次起诉苹果的中国公司深圳佰利则陌生得多,其创始人徐国祥同时是深圳百分之百数码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徐国祥出身于华为,曾背靠着百度的资源推出过爱奇艺视频手机,不过并未取得成功。时代周报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阅发现,深圳百分之百去年的营收只有1414.42万元,但净利润亏损高达2554.35万元,负债总额高达8019.83万元。
苹果曾尝试反诉
根据此案中的专利信息,佰利相关手机产品的专利申请于2014年1月13日,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7月9日,早于苹果iPhone6发布的2014年9月。双方讨论的焦点在于外观上的差异,苹果公司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众多显著区别,同时也不具有涉案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要点”,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
不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却认为,经过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无显著区别,属于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事实上,苹果公司与深圳佰利早已就专利问题展开了谈判。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早在2014年9月2日苹果已收到深圳佰利的律师函,该函称苹果旗下的“iPhone6”智能手机侵害了深圳佰利公司的手机外观设计专利。随后在2015年4月27日,苹果向深圳佰利发出催告函,要求深圳佰利通过书面形式确认涉案产品并未侵犯其涉案专利,或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催告函发出后两个月内,深圳佰利无任何回应及维权举动,因此苹果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反诉,请求该院确认苹果销售、许诺销售iPhone6和iPhone6Plus手机产品未侵害深圳佰利的外观设计专利,同时请求判令深圳佰利赔偿经济损失、维权费用等暂计人民币20万元。据了解,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首例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
时代周报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发现,今年2月18日苹果诉深圳佰利的案件第一次开庭,案由是“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随后4月7日再次在上海开庭。不过暂时未知庭审结果如何。
考虑到上一次苹果在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案中败诉,业内人士分析称苹果此番有可能需要与深圳佰利达成和解。参考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花费6000万美元,苹果公司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苹果公司方面表示,包括iPhone6、iPhone6Plus、iPhone6s、iPhone6sPlus和iPhoneSE在内的全部机型目前仍在中国市场销售。针对北京知识产权局的决定,苹果已于上个月对其作出的专利侵权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目前仍在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审理中。
有业内人士分析,最近苹果公司示好中国的动作相当频繁,先是以10亿美元投资滴滴出行,其次在前不久举行的开发者大会上,苹果公司新公布的生态系统更新也多次出现中国元素。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苹果在中国市场面临的挑战将会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