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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资管子公司新政将至 防止资管子公司盲目扩张

“从年初开始期货业协会下发第一稿,这回已经是第三次(征求意见)了。”日前,一家大型期货公司旗下的资管子公司总经理对记者表示,5月初,《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已经面向期货资管子公司,完成第三次意见反馈。

期货资管子公司新政将至
期货资管子公司新政将至

根据了解到的《意见稿》,期货业协会对于期货资管子公司的监管采用事后备案方式,同时从设立条件、业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规定管理。

日前,针对资管业务扩张汹涌、投向混乱和风险累积的现状,监管层还下发了针对基金子公司进行净资本约束的严格新规。而此次的《意见稿》也引发了将对期货资管子公司同样进行“资本净约束”的预期。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对于期货公司早已有较严格的净资本监管制度,期货公司资管规模有限,因此新规的作用,更多在于针对期货子公司防止资管泛滥的“预防式”管理。

据了解,《意见稿》对于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提出了七项门槛要求,包括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设立前6个月和设立后符合监管指标要求;最近一次评级不低于C类C级等。同时,对于从事资管业务的子公司,还要求实缴货币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

此外,《意见稿》还列明了“子公司与母公司及关联子公司之间不得存在有利益冲突的同类业务”等负面行为清单。

“我们的注册资本本来就不会低的,这个门槛要求不算高。”前述期货资管子公司总经理表示,监管层对于期货公司早已经有净资本约束的管理规定,她所在公司在设立子公司时,考虑到这一监管思路可能会延续到子公司上。

2013年出台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期货公司净资本与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开展境内经纪业务计提4%的风险准备资本,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计提4%。

监管层对于期货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还有多项规定,包括:2012年出台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2014年出台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等。

上海一家期货公司的总经理也对记者表示,受净资本约束,期货资管规模还是没有做起来。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截至2016年一季度数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约1398亿元,与证券、基金公司十万亿级别的资管规模无法相比。

此次《意见稿》中还没有明确针对资管子公司的风险资本计算方式,但业内人士表示,针对期货公司的风险监管指标办法应该会延续到资管子公司身上。

他还称,此前相关规定的主体都是期货公司,对于子公司的约束比较粗线条。这次要出台的《意见稿》更像“预防针”,防止期货资管子公司盲目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