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风控指标迎多项调整 促进长期健康发展(2)
杠杆维持现有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后的办法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针对这一调整是否意味着要放松杠杆控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优化调整后,原来的两个杠杆控制指标理应取消,鉴于目前证券法明确证监会应当对上述指标比例作出规定,因此拟继续保留相关指标。但为避免与资本杠杆率指标冲突,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未来主要通过资本杠杆率对公司杠杆进行约束。8%资本杠杆率的倒数所算出的倍数(12.5倍)不是通常意义的财务杠杆倍数。按资本杠杆率8%的监管标准进行测算,并结合流动性指标要求,财务杠杆率大体为6倍左右,与现行办法的要求基本相当。
此次《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修订,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风控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风险覆盖更有效
对于最受关注的净资本指标,证监会有关部门人士介绍,主要改进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根据资本吸收损失能力的不同,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有效提升资本质量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针对金融资产风险重复计算的问题,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过程计算,不再对金融资产扣减净资本;三是将按业务类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计算,提升风险计量的针对性。
而这些指标调整将释放行业净资本,前述人士透露,根据2015年底数据测算,由于金融资产不再扣减净资本,行业净资本大约增加20%,但由于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较为审慎,行业风险资本准备将增加大约两倍,风险覆盖率有效性显著提高,修改后行业平均水平为200%左右,总体来看,修改后风险覆盖率指标更为合理。从测算结果来看,行业风险总体全覆盖,杠杆水平及业务结构均维持在合理状态。
值得关注的是,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经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历史可比性。
总体框架不变
“这次修改总体框架没有变化,但从修改的地方来看,对行业发展是一件好事”,对于此次调整,有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认为,修改的内容主要是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同时结合了行业发展的新变化改进了风控指标,“从公司的情况来看,调整后对我们的压力不大。”
他表示,证监会曾在2008年对风控指标进行修订,至今已有8年,“当时进行修订后的制度主要目的在于督促券商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从实际效果来看,现有的风控指标,尤其是流动性指标,确实在去年的股票市场异动时起到了揭示风险的作用。但大家都看得到,这8年来证券行业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8年前行业盈利普遍以通道业务为主,现在则转向了资本中介业务。可以说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应风险类型也开始变得复杂,现有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恐怕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行业里一直期待尽快进行修改完善,这个规则出台顺应行业呼声。”
该首席风险官预计,行业里绝大多数公司都满足新规的监管标准,并且距离不达标还有一定空间。
前述证监会人士透露,考虑到行业内个别公司资产负债或者业务结构有较大差异,可能出现不达标情形,证监会计划在新规实施前给予一段准备期,要求相关公司采取补充资本、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措施改善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确保规定实施后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