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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支付涉嫌“无证”经营 律师向监管部门实名举报

去年已经上线的美团支付业务,突然遭遇举报。

2月29日,微博实名认证为“律师熊万里”的用户称,其本人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已经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美团支付涉嫌无证经营
美团支付涉嫌无证经营

美团支付被举报“无证”经营引发业内的普遍关注。3月2日,美团公关部相关人士回复记者称,作为一家O2O企业,美团网自上线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团购、外卖、优惠买单等业务,支付是完成上述O2O服务的重要环节,美团网并没有单独为美团平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结算业务。

上述回复回避了牌照问题,也被外界解读为间接承认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3月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记者,美团的说法断章取义,曲解了法律概念,实际上,它的账户余额功能服务于收付款方,定义为第三方支付是没有问题的。

无论合规与否,美团做支付的计划早已有之。德弘资产管理公司创始人陈宇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美团就在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但不清楚目前的进度如何。对于美团是否会申请支付牌照等问题,上述美团人士表示,“对于其他问题不方便回应”。

合规之争

事实上,美团支付业务去年已经上线,美团宣称其目的是完善新美大用户的购买体验,是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补充。用户在美团APP点击“提交订单”后,会出现和微信钱包、支付宝钱包并列的“银行卡支付”页面,并且有“美团推荐”“支持储蓄卡信用卡,无需开通网银”等提示。时代周报记者实际体验,其添加银行卡的过程,和第三方支付首次绑定银行卡开通快捷支付基本一样。

上海新松律师事务所熊万里表示,“这显示了美团的该项支付功能具备资金沉淀的特征,而在美团上购买产品也显示了其受托支付和划款的业务特征”。

记者查阅美团网的用户协议发现,在支付团购价款中,“美团网接受商家委托,代商家向用户收取团购价款,故用户将团购价款支付给美团网且支付成功,即视为用户已向商家履行团购支付义务。”

熊万里认为,美团在团购、充值购买、优惠买单三项业务中,均需通过“用户支付-美团网-商家”这一资金流向的过程,美团网实际上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了资金转移行为,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况下,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但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未经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3月4日,记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阅了“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名单中,并没有找到美团或其所属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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