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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叫停土地储备贷款 年内剥离城投职能

2月22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各地区应当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现有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全面清理。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叫停土地储备贷款
叫停土地储备贷款

对此,中信建投首席宏观分析师黄文涛表示,在当前“不缺钱,资产荒”背景下,叫停土地储备贷款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信贷投放。以西部某农商行为例,叫停土地储备贷款及相关业务,其信贷投放的5%将受到影响,但一般商业银行的比例还远低于此,平均余额占比不足2%,实际影响并不如市场预期之大。

黄文涛认为,值得重视的是,叫停土地储备贷款不等于不准地方基建项目和企业用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如此一来,最后大多数拿到银行信贷的还是有抵押担保和政府信用背书的政府基建和资产厚度较为宽裕大型企业,引导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前景难言乐观。

《通知》称,各地区应当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现有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各地区应当将现有土地储备机构中从事政府融资、土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二级开发业务部分,从现有土地储备机构中剥离出去或转为企业,上述业务对应的人员、资产和债务等也相应剥离或划转。这项工作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通知》表示,各地土地储备总体规模,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地财力状况、年度土地供应量、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地方政府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现有土地储备规模偏大的,要加快已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和供应进度,相应减少或停止新增以后年度土地储备规模,避免由于土地储备规模偏大而形成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和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黄文涛表示,部分地方存在过大规模的土地存储,这在去房产库存背景下无疑为低效之举。刹车过大规模的超前储备,降低政府收储债务负担,降低地产调整周期的持有风险和资金占用,确为地方政府可行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