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税起征点造成更大不公 或背离个税改革方向(6)
具体来讲,基础扣除是维持个人基本生计费用的扣除,以个人为单位确定扣除数额。基础扣除除了个人基础扣除,还包括抚养基础扣除,即纳税人个人抚养小孩和赡养老人的扣除(无工作配偶也适用抚养扣除),并应当适用与个人基础扣除相同的标准。比如联合申报纳税的一对夫妇抚养了一个孩子,则他们可以得到3份基础扣除。
在标准的把控上,基础扣除标准应当遵循最低生活费用不课税原则,为了使最低生活费用量化,应当对居民基本消费支出进行统计调查和科学测算,为基础扣除标准的确定提供实证依据。
特别扣除(专项扣除)是考虑纳税人个人和家庭特殊情况的社会福利性扣除,包括经营性扣除、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大病医疗支出中个人承担的部分、全日制教育学费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支出等。另外,纳税人发生的与雇佣活动有关的费用,例如交通通讯费用、寻找工作费用、没有被报销的商业费用、为提升劳动技能而参加教育培训支付的费用等,也应当包括在特别扣除之内。
为了寻求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对于特别扣除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由纳税人选择适用标准扣除或分项扣除。标准扣除具有统一的扣除限额,不需要纳税人提供凭证;分项扣除需要逐项列出支出费用,并提供相应凭据。这样通过实行综合税制改革,大幅度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将大多数工薪阶层排除在纳税人之外,对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
分类与综合征收方式相结合之后,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
中国青年报:不少人表示对个税的去向不清楚,改革之后如何做到更加公开透明?
施正文:分类与综合征收方式相结合之后,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直接和税务机关联系,将会更加关注自己的纳税状况和我国的税收政策。不仅关注到征收是否做到公平,还将关注税收的使用情况以及效果。所有纳税人都有权利对政府收支活动进行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政府改革,做到预算更加规范透明,财政资金的使用也要更加高效,向民生财政转型。
财税制度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核心工具,通过直接税让公民参与到公共活动中,行使其公民权利。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是我们国家走向现代化、法治化的突破口,在未来的改革中扮演一个关键角色。
中国青年报: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计征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征管水平,我国目前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施正文:个税改革真正实行恐怕需要3到5年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我们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扎实,我认为是能具备相应条件的。
首先,税收征管法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是最大的直接税,直接税改革的难度、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非常大。个税征收需要掌握大量的涉税信息,监控难度也很大,要求政府具有较高的治理水准。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没有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提供制度,税收征管法的修订还需要一两年时间,如果在2017年能通过,就已经非常理想。个税改革一定是在税收征管法实施之后进行。
其次,建立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第三方涉税信息提供制度。在我们的税收征管法里就有纳税人识别号,原来只是适用于企业,将来要扩大到自然人。目前我们的个税主要是代扣代缴,将来要实行直接税,如果达到纳税标准,要求纳税人自己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