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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持惩治力度升级 证监会频开千万级罚单

近期,一批上市公司的涉事股东陆续收到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为其当初的违规减持付出了“真金白银”的代价。在这些罚单中,百万元级的罚款已是常态,千万元级的罚单亦不鲜见。

证监会频开千万级罚单
证监会频开千万级罚单

随着证监会对违规减持的罚单陆续落地,惩治的分量逐步加重。近期,一批上市公司的涉事股东陆续收到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为其当初的违规减持付出了“真金白银”的代价。在这些罚单中,百万元级的罚款已是常态,千万元级的罚单亦不鲜见——11月9日,金信诺违规股东被课以罚款2140万元;10日,美盈森的涉事股东立即将这一纪录刷新为3040万元,较以往的惩罚力度明显加强。更值得关注的是,在美盈森涉事股东的申辩意见中,监管层对违规减持绝不姑息、严肃处理的态度彰显,一些所谓的“认知误区”或者自证的“免责”行为,难以成为逃避处罚的借口。

千万级罚单接二连三

违规减持罚单的纪录不断被刷新。11月10日,美盈森披露,其违规减持股东将被证监会合计处以3040万元的罚款。

根据调查,此次涉事股东主要为公司大股东王海鹏、第二大股东王治军,两人为兄弟关系。同时,王海鹏之妹、父母亲作为一致行动人也参与了违规减持。在2013年7月25日至2015年1月22日期间,以王海鹏、王治军为主的上述五方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7652.35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高达12.52%。

其中,在2013年7月25日至2014年7月25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减持量已经达到5.78%。但是,相关股东并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此后违规行为愈演愈烈。2015年1月13日、16日和21日,王治军继续超比例减持,达到1645万股。几乎就在同期,王海鹏亦于1月21、22日减持了3176万股。至此,违规方合计超比例减持5379.35万股,占总股本的7.52%,金额接近7.4亿元。

据此,证监会做出处罚:王海鹏、王治军均存在超比例减持未披露以及限制转让期内减持行为,两人分别被处以1800万元、1240万元罚款,合计3040万元。

根据之前证监会表态,对在限制期内违规减持股票的违法主体,将按照“违法买卖超比例越多、买卖金额越大,处罚越重”的量罚原则,根据违规减持比例,采取有梯次递增的量罚尺度。鉴于美盈森股东超额减持比例之高、涉及金额之大,罚款的力度显然与之匹配。

事实上,据记者初步统计,自国兴地产10月22日披露股东因违规减持领到证监会210万罚单始,陆续已有超过10家公司公告了证监会对相关股东违规减持的处罚结果。其中,有4家公司股东领受的罚款金额在千万元以上——除了美盈森外,金信诺、金运激光、欣旺达等3家公司违规股东的罚款金额分别为2140万元、1320万元和1210万元。其余几家公司中,金力泰、湖北金环、新筑股份等公司股东的罚单在百万元级别,美锦能源、依米康的违规减持股东则被课以几十万元的罚款。

从罚款的构成看,对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的罚款较为有限,通常体现为几十万元不等,罚款悬殊的关键在于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金额的大小。例如,美盈森相关股东违规减持金额对应7.4亿,两名股东被课以罚款3000万元;金信诺涉事股东违规减持金额5.08亿元,对该行为的罚款对应2100万元;金运激光这两项数据分别对应为1.83亿元、1280万元——违规减持得越多,罚单也越大。

一个不得不提的背景是,以往对违规减持的惩治,基本上止步于各地证监局、沪深两大交易所的层面,以行政监管措施为主。但是,在前期股市剧烈震荡中,证监会骤然提升了对违规减持的监管力度,立案调查了一批相关案件,而近期的一系列罚单则是对这批案件处罚的落地。

随着这些高额罚单陆续公诸于众,对于违规减持的惩治逐步显示出“申诫罚”和“财产罚”并举、罚款同违规减持规模相匹配的态势。而“大额罚单”时代的开启,亦正逐步抬高违法者的成本,令欲以身试法者有所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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