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陷内斗后遗症 复牌后遭投资者冷遇(2)
雷士照明对外提及的复牌条件称,对处理吴长江此前与第三方订立的质押、担保协议、许可协议所需进行的资金冻结及提款都定性为“违规情况”,并声称因已罢免吴长江及其妻子的各种职务,公司不再对此及吴氏的法律诉讼负责。
上述管理人士指出,吴长江此前涉及的资金操作可能给雷士照明带来的潜在信用风险,包括公司已在2014年就14份质押及担保协议计提2.85亿人民币拨备,以及不能从吴长江处和第三方收回任何款项,约将有2.66亿元的损失,此外如果建行索赔胜诉,将要承担约6000万元及利息的损失。然而,就在今年年初,雷士照明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谈鹰曾向股东表示,公司将通过司法手段,追讨由此带来的逾6亿元损失,相信这其中的大部分损失可以追讨回来。
这些都为雷士照明复牌未能获得投资者认可埋下伏笔。
此外,受访的几家投资机构人士对掌舵者王冬雷表达增持雷士照明的决心但迟迟没有行动表示质疑,认为这是不愿给雷士照明投资者增加信心的表现。
在雷士照明停牌、业务整顿期间,王冬雷曾对媒体表示,“雷士内耗已经过去,现在形势完全稳定”,因此肯定了继续增持雷士并将雷士照明私有化的打算,“从入主雷士那一天起,我们就希望更多增持雷士股份。”
与雷士照明有相关资本合作的某大型投资机构内部人士指出,雷士照明复牌后股价较低,预计仍会进行比较长时间的阶段性调整,德豪润达与雷士照明之间的相互整合并非合适时机。德豪润达去年底曾计划向雷士照明出售与LED照明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雷士照明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但德豪润达在11月终止此项整合,至今仍未提上议事日程。